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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率先上调上网电价 火电困局下半年或有所缓解
2017-7-13

记者了解到,近日,为合理调整电价结构,释放输配电价改革红利,河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调整河南省电价结构,包括上调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2.28分/千瓦时,按国家发改委要求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下调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公布核准的2017年-2019年输配电价以及调整销售目录电价。

值得一提的是,6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

至此,河南省成为首个响应国家发改委调整电价号召的省份,标志着本轮火电标杆电价上调开始逐渐落地。

同时,近日,江苏省物价局发布了《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适当提高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降低销售电价。

文件指出,适当提高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自2017年7月1日起,江苏省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上调为每千瓦时0.391元(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未执行标杆电价的其它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和热电联产机组)的上网电价在现行上网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上调1.30分;山西阳城电厂一、二期上网电价同步上调。

同时,适当降低销售电价。自7月1日起,大工业用电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每千瓦时降低1.83分(具体电价标准见附件)。其中,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自4月1日起执行,电网企业要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要求,在7月份收取工商业用户电费时,扣减4-6月份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工商业用电每千瓦时退0.84分)。

本轮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上调有望显著提升火电度电利润,缓解煤电企业经营困局。

分析师刘晓宁表示,取消产业结构调整基金,利好火电企业上网电价提升,且不影响下游用电成本。降费措施有望从量、价两个层面改善火电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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